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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发布公告:停止执行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》

来源:人民网 字号: [ 大 ] [ 中 ] [ 小 ]

人民网讯 (记者孙博洋)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,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,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》(2020年第4号)。

据了解,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》是为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,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,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实施的。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并施行的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,对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、滥食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使禁止交易、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进一步明确。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,使在养陆生野生动物与家畜家禽的界限进一步清晰。基于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,三部门决定停止执行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》。

三部门要求,《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》停止执行后,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继续加强陆生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,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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